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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警惕!政府采购专项整治中代理机构3大核心违规坑别替它背锅️

各地财政部门严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作为招标人,千万别觉得“找了代理就万事大吉”!
很多时候,代理机构的违规操作,最后要我们来担责、受处罚——毕竟我们是采购项目的责任主体,代理的每一个漏洞,都可能让我们陷入合规危机。今天就把专项整治中,代理机构最集中的3大问题说透,帮大家避坑免责!
专项整治中,乱收费是代理机构最突出的违规问题,也是最容易牵连招标人的“隐形坑”,这3种套路一定要盯紧!
① 巧立名目乱收费:违规收取“论证专家费”“咨询费”,这些费用压根没在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纯属额外加码,一旦被查处,招标人因监管不到位,轻则被约谈,重则被通报;
② 超标准收费:实际收取的服务费,超出协议约定标准,甚至有代理把工程类项目按服务类标准收费(工程类收费更低),中间的价差隐蔽性极强,采购人很难察觉;
③ 转嫁费用:把本应由代理机构承担的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硬生生转嫁给供应商,看似和我们无关,实则属于违规操作,招标人同样要担责。
除此之外,纸质采购文件定价偏高、延续性服务项目续约环节计费无统一标准,也让代理机构有了操作空间,不同机构处理方式不一,很容易引发合规风险。
重点提醒:财政部2026年4月发布的公告(第三千二百八十五号),就披露了某代理机构违规收电子标书费、转嫁专家报酬、超标准收费的问题,该机构被责令清退违规款项,对应的招标人也因监管不力被约谈——这就是前车之鉴!
除了乱收费,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存在“硬伤”,也是代理机构被查处的高频问题,而招标人往往会连带受罚。
最常见的就是设置歧视性条款,看似合理,实则违规。比如某“智能化升级项目”,代理在评分细则中规定“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而该证书要求企业注册满一年,本质上是对供应商经营年限的隐性限制,最终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都被财政部门警告处罚。
还有更普遍的情况:部分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等问题,去年某城市专项整治中,就有4家代理机构因此被查,对应的招标人也全部被约谈整改。
很多代理辩称,这些“硬伤”并非故意为之,而是对法规理解不透彻、编制能力不足,但不管初衷如何,最终的违规后果,还是要招标人一起承担——项目停滞、单位信誉受损,得不偿失。
代理机构的违规,根源还在于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这也是专项整治中暴露的重点问题,更是让招标人沦为“背锅侠”的关键。
不少代理机构(尤其是区县分支机构),看似是省级机构的分公司,实际开展业务的都是挂靠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对政府采购法规一知半解,不仅会导致采购文件出现“硬伤”,还会在业务操作中违规。
更让人无奈的是,部分代理为了获取业务,会迎合采购人的违规要求,在采购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条款;遇到投标人质疑时,不主动沟通核实、不依法依规答复,反而第一时间甩锅,把责任推给招标人或评审专家,让我们无辜背责。
专项整治不是一阵风,而是常态化监管,代理机构的这3大核心违规问题,每一个都可能让招标人陷入追责危机。
作为招标人,找代理要擦亮眼睛,签订委托协议时明确权责,全程做好监管,遇到代理违规操作,及时制止、留存证据,别等被查处了才追悔莫及。
愿每一位招标人都能认清代理机构的违规套路,守住合规底线,不替代理背锅,顺利推进每一个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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