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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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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加强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日常管理,近日,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主体登记在我市的代理机构名录信息进行了核查。经查,已注销市场主体登记的代理机构有10家,已迁移异地的代理机构有1家,列入异常经营的代理机构有3家,已更名未变更名录登记信息的代理机构有1家。
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赣财规〔2026〕2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对已注销市场主体登记和已迁移异地的11家代理机构注销其名录登记信息、收回系统操作权限;对列入异常经营和已更名未更新名录登记信息的4家代理机构暂停其相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权限。
主办:新余市财政局地址:新余市渝水区赣西大道19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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