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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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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会计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实施监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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