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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代理与交易服务工作流程
为保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代理与交易服务活动的规范、高效运行,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流程。
(一)接受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登录市财政局一体化平台进行政府项目申报,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在一体化平台里选择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作为代理机构,并推送至市交易中心。
(二)受理采购需求资料。政府采购科在一体化平台里接受到采购人提交的委托代理申请,并要求采购人提供采购需求等资料。采购需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2.采购标的应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节能环保、技术规格、服务标准等性能要求;
(三)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市交易中心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政府采购科接受采购人委托后,指派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含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文件等,下同)。
政府采购科接受采购人委托后,指派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含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文件等,下同),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或询价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采购预算较大或技术复杂的项目采购人认为需要公开征求意见的可以邀请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也可以在市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采购科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或网上征求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交由采购人最终确认。
(一)招标公告发布(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公告邀请方式)
2.采购人同意发布招标公告后,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登录市财政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根据已签署的招标公告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采购人确认;
3.采购人在平台上确认招标公告,招标信息即在省财政厅“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发布内容包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4.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将招标公告同时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采购预算不足50万元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可以采用采购人、专家推荐供应商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与谈判或询价。
2.采购人不少于三人形成会商意见,确定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方式,以及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名单。
3.采购人登录财政一体化平台,上传采购人会商意见,进行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人、专家推荐采购方式申报。
4.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5.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6.书面邀请推荐的供应商参加项目的谈判或询价。并由市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人员组织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②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批准。
3.采购人不少于三人形成会商意见,确定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单一来源供应商名单。
4.市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组织专家论证,并由专家出具建议采用单一来源论证意见。采购人登录财政一体化平台,将论证意见推送到湖南益阳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公示期满后,采购人登录财政一体化平台进行单一来源计划申报,财政部门同意后由市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相关工作。
投标人(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向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前由政府采购科登录市交易中心网站查询保证金缴纳到帐情况。
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在开标前2小时,在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见证下,登录湖南政府采购网一体化平台录入采购项目相关信息,项目信息录入后,由系统自动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并做好登记,接收投标文件时检查是否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如有不符及时提醒投标人并拒绝接收;
2.拆封投标文件,公开唱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不需唱标);
2.评标用表格:专家签到表、专家承诺书、资格性审查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综合评分表等;
1.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应将通讯、电子设备(如手机、手提电脑、移动存储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等)存放在评标区外的专用储物柜内;
2.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登录市财政局一体化信息平台录入中标公告相关信息并提交采购人确认;
3.采购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在平台上确认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即在 “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将招标公告同时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制作中标通知书,经采购人确认后发放给中标人。
(一)采购人、政府采购科负责受理项目质疑。政府采购科受理范围按采购人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的范围执行。
(二)供应商提供的质疑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即时受理,开具受理回执;不符合的,应现场书面告知其补正内容。同时应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质疑材料。

为保证政府分散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的高效、规范运行,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流程。
1.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下同)至登录市交易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进行项目注册,并上传如下资料:
2.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在线审核受理登记资料是否齐全,是否需要补充资料;政府采购科审核通过后,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市交易中心业务管理系统里确定开标、评标时间和场地,由市场服务科审核。
进场交易时间、地点确定后,采购人同时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采用推荐方式的只需进入市交易中心业务管理系统录入供应商名单,不需发布招标公告。
(一)在开标前两小时内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登录市财政局一体化平台,抽取评审专家;
(三)采购人进入评标区后核对评审专家到场情况。如需补抽评审专家,可联系评标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办理补抽手续。
(1)工作人员提前1天检查照明、网络、监控摄像、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标书运送车等保障工作情况,另有特殊要求的检查落实情况;
(2)工作人员在开标当天提前半小时核对开标室门口显示器的项目信息,开启设施设备。
1.发现采购人在开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及时提醒,并做好记录,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1)工作人员提前1天检查照明、网络、监控摄像、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标书运送车等保障工作情况;
1.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应将通讯、电子设备(如手机、手提电脑、移动存储设备、照相机、摄像机等)存放在评标区外的专用储物柜内;
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中标单位确定后同时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在中标公告上网后应上传中标通知书至市交易中心业务管理系统。
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出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政府采购科及时通过中心业务管理系统按规定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将开标、评标资料上传至市交易中心业务管理系统,归档资料包括:
1.投标保证金特殊退付情况,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收集供应商报告,采购人签署意见后递交至政府采购科申请退付。
2.采购项目需求紧急、特殊,需在非工作日开标、评标的,由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签署明确意见后,递交至政府采购科,政府采购科再根据相关意见递交中心领导审批。
3.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或询价文件给潜在投标人,并处理潜在投标人咨询、质疑,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
4.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或询价文件进行修改的,必须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要求,在湖南益阳政府采购网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并书面通知获取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或询价文件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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