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第三方服务项目公开选聘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1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开展呼伦贝尔市2026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度医保基金专项检查第三方服务项目公开选聘采购代理机构。
(七)服务内容:为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协同我方填报网上信息、编制采购文件、依法在市级及以上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依法整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处理投标人的投诉和质疑;依法对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整理报送、备案及存档;依法处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二)供应商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未被记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四)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招投标、采购、咨询等)。
(五)能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单位采购服务平台”上完成招标项目等相关业务工作。
本次比选采用询价方式。比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价格作为核心评审要素,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或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审方法。评选结束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选单位,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1日工作日期间,将报名材料递送到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708室,逾期不再受理。
3.参加比选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信用中国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证明材料;
8.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参与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真实、准确、完整地递交有关证明资料,经核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无证据证明其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即刻取消候选资格并且以后不得参与我局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活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代理资格的,除不得参与我局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活动外,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违法违纪责任。
热点信息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为中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细则(试行)》(晋财会〔2022〕26号)要求,...
-
为规范科左后旗民政局各类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活动,提升采购效率与专业化水平,现就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