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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第二次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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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1、凡有意参加投标采购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日(双休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浙江双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科技创新创业园2号楼3楼309办公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7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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