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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第三中学校启动校服采购代理机构询比遴选工作

根据潞州区教育局、潞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潞州区财政局、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潞州教政发〔2026〕1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工作,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我校2024级、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服务内容:负责我校2024级、2025级学生校服(含夏装、春秋装、冬装)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签订合同、整理归档招投标资料等。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三)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及“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七)费用声明: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学校)支付,参选机构须单独列明收费标准。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密封的参选材料(封面注明“长治市潞州区第三中学校校服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参选材料”及参选单位全称,加盖骑缝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服务方案(含收费标准或优惠率、质量保障措施、廉洁从业承诺书等);
参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关键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长治市潞州区第三中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依据本公告资格要求和参选材料(重点评审服务方案、收费标准、同类业绩、团队配置等),按照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分,经学校‘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最终确定中选机构。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若报名不足三家,将重新发布遴选公告。入围公司将通过电话形式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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