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闻
南充市营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遴选代理机构的公告(二次)

年度代理机构库公开遴选公告,首轮报名结束后,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未达到入库组建名额。为规范采购管理,健全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现重新组织第二次公开遴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如贵公司有意参与本次遴选,请及时办理遴选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并在本邀请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遴选申请书。
此次遴选活动,旨在面向社会确立为南充市营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4家机构。服务期限为一年。
1.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营业执照及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2.独立的开标、评审场所并具有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备(提供承诺函原件和相关场地和设施图片并加盖公章);
3.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打印从开始报名之日起至递交报名资料前一天的任何一天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5.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只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提供5名本单位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明的从业人员证明材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基本信息截图(截图内需含5名专职人员名单)及2025年度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2.最终入围的代理机构与南充市营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代理采购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照报价下浮。
4.本单位不承诺入围招标代理机构一定能获得招标单位项目的工作。针对本次遴选,本单位对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对入围但未承接项目的参评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选小组对照参与机构所提交的资料、报价下浮比例,采取综合评选的方法选择4家招标代理机构。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9:00—11:30,15:30—17:30,在南充市营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楼财务办公室提交报名资料。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报名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文件递交参照第六条要求。注:各阶段超时不再受理,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递交资料视为参与活动。
2.递交文件地点:四川省南充市白塔大道179号南充市营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楼财务办公室
4.组织评选地点:四川省南充市白塔大道179号南充市营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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